兴许,知晓的多了,倒是一种自由。

看人举手投足,便知其意。

不光会其意,还理解其意于何处起。

故亦能明了其间幼稚或难处。

于幼稚,权当看幼儿学语,一笑了之;于难处,权当看浮世百态,苦笑摇头剪让。

所以,也就不免变得来一个淡然的人。

这般淡然异于无可奈何而为之的那种,这种淡然是因感受不到心之激荡而使然。

于何种人何种事,一目就因为知晓的多了而通透。

于可能的结果早已检索出来看个明白百遍。

所以,也就不劳烦继续浪费时间了。

早早非草草了结。

是之为何有人不喜欢争。全因争的意义早是知晓,不及去寻找宇宙真理来的畅快有趣更让人心神激荡刺激。

与其争之无味,倒不如思之有趣。

这是一种自由。

亦是一种痛苦。